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的《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化纤工业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增长,化纤差别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目前1%提高到1.2%,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化纤工业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增长,化纤差别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高性能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有效产能进一步扩大。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目前的1%提高到1.2%,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涤纶、锦纶、再生纤维素纤维等常规纤维品种技术水平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地位,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以及生物基化学纤维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绿色制造水平进一步提升,单位增加值能耗、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等达到国家约束性指标和相关标准要求,循环再利用纤维总量继续保持增长,循环再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
控制总量规模,优化产能结构。坚持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拓展应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差别化、功能化技术融合,推动行业发展模式由“成本和规模”向“高附加值、专业化与系统化”转变、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严格能耗、物耗、环保、质量和安全等标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控制常规化纤产品新增产能,化解部分过剩产能,为优化供给结构提供空间。
推动兼并重组,促进协调发展。支持企业通过横向联合与垂直整合,实现存量资产的重组和优化。对规模大、实力强的精对苯二甲酸-聚酯企业、己内酰胺-锦纶企业可通过产业链延伸,实现炼化、化纤及纺织的一体化生产,提高产业链掌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引导企业向市场便利、资源丰富、产业链配套完善以及环保治理集中的地区集聚,促进产业集群式、园区化发展。形成一批产品技术含量高、品种丰富、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大型化纤集团。同时发展一批“专、精、特、强”中小型企业,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和多功能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服装、家纺以及产业用领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
加强国际合作,构建产业链竞争优势。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国际产业分工,深化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化纤跨国公司,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强与国外高技术纤维及复合材料等生产企业的合作,提升我国化纤的制造和应用水平。推动重点企业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利用中亚、中东等地区油气资源布局原料加工,依托东南亚市场,利用我国领先的化纤制造技术和装备,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配套,主动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全球分工体系、研发创新体系和营销体系。推进产品、技术和标准的国际化合作与互认,提升在化纤国际标准领域的话语权。提高我国化纤工业利用外资的水平和质量,支持在设计、核心制造、营销和咨询服务等环节开展国际合作,鼓励跨国企业在国内设立研发机构。